長信宮燈是漢代青銅鎏金燈具之一,前172年鑄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一級文物。由考古學工作者白榮金在1968年對滿城漢墓中竇綰[1]墓(今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西南約1.5公里的山崖上)的發(fā)掘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F(xiàn)藏于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石家莊市的河北省博物館“滿城漢墓”展區(qū)。
長信宮燈的釋名和由來:
考古學家在宮燈燈身上辨識出“陽信家”的銘文,周長山等部分學者據(jù)此推測長信宮燈原屬漢代陽信夷侯劉揭(前179年受封為侯)家中所有,《史記》記載劉揭之子劉中意因參與“七國之亂”而遭到廢黜,封國與家財收為國有,長信宮燈被送入皇太后竇氏的宮殿“長信宮”浴府使用。故又增加了“長信宮”字樣的銘文以示宮燈易主。竇綰與竇太后有親戚關系,推測長信宮燈由竇太后送給竇綰,竇綰死后宮燈便隨她葬入墓內。燈上還有“長信尚浴”字樣,故發(fā)掘出土后被命名為“長信宮燈”。
依照漢代“陽信家”青銅器的出土記錄,包括長信宮燈在內的大量“陽信家”銅器均屬于漢武帝之姊平陽長公主(陽信長公主)[2],故長信宮燈最早屬于哪位皇室成員尚沒有確實定論。
長信宮燈的外觀和結構:
宮燈的形態(tài)為一梳髻的跣足侍女正坐在地,手持銅燈。整件宮燈通高48厘米,重15.85千克。由頭部、右臂、身軀、燈罩、燈盤、燈座6個部分分別鑄造組成,頭部和右臂可以組裝拆卸,便于對清洗燈具。宮燈部分的燈盤分上下兩部分,刻有“陽信家”銘文,可以轉動以調整燈光的方向,嵌于燈盤溝槽上的弧形瓦狀銅版可以調整出光口開口的大小來控制燈光的亮度。右手與下垂的衣袖罩于銅燈頂部。宮女銅像體內中空,其中空的右臂與衣袖形成銅燈燈罩,可以自由開合。燃燒的氣體灰塵可以通過宮女的右臂沉積于宮女體內,不會大量散逸到周圍環(huán)境中。[3]燈罩上方部分殘留有少量蠟狀殘留物,推測宮燈內燃燒的的物質是動物脂肪或蠟燭。宮燈表面沒有過多的修飾物與復雜的花紋,在同時代的宮廷用具中顯得較為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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